丰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机具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招标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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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JSZC-320321-JQXM-C2022-0016

  防汛抗旱机具购置项目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10 月 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汛抗旱机具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321-JQXM-C2022-00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物资设备及材料一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应于合同生效日后,45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月 24 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 年 10 月 24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2 年10 月 24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0月 28日9时30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启

  时间: 2022 年 10月 28日9时30分;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郭志云

  联系电话:15152098816

  地址:丰县高盛步行街1-1-07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丰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丰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18052217358

  2.采购代理公司: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高盛步行街1-1-7-107

  联系人:郭志云

  电 话:15152098816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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