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河市镇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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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河市镇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安徽海马特救援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治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竞争性谈判。

  1、采购编号: GQ采[2021]050号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 河市镇小型消防站消防车采购(详见采购一览表)

  4、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6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情形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0.2款。

  6、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3日。欲参加投标的谈判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内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谈判保证金:不要求。

  9、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10、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12、以上内容如有变更,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谈判供应商关注。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并附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588070171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3A11202室

  邮 编: 362010

  联系人: 小帅 电 话:13626066002

  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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