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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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CG2021056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期限

最高限价

1

1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400000元

  注:注:1、以上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201)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1幢201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1幢2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镇万虹路168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联系方式:1855959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联系方式:小蔡,联系方法:1896022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1896022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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