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丰县公安局射击馆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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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1年西丰县公安局射击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2021-018

  项目名称:2021年西丰县公安局射击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需求:在原有的体育馆框架基础上,建设射击馆,设计为四靶道标准化靶位,南北长21米,东西宽9米,面积约为190平方米。馆内需要有自动报靶系统、转靶系统、受弹区防护、地面防护、排风系统、防噪音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观摩区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 1: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将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的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证明(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联系电话电话)、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合格供应商邮箱。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丰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

  联系方式:1884108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六安新村广播局院内

  联系方式:024-77994906

  邮箱地址:28128009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电 话:15004107525

  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5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021年西丰县公安局射击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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