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终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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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采购项目集贤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终端设备采购已批准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前远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F-PMP-G-21207;

  (2)项目名称:集贤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终端设备采购;

  (3)最高限价:268000.00元;

  (4)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50台(基本参数详见公告附件);

  (5)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通信服务及所配套的终端交付使用;

  (6)采购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7)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8)履约验收:由集贤县公安局自行组织验收;

  (9)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回避的范围内;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11月09日09时00分;

  (2)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3)方式:工作日内现场获取;

  (4)售价:50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

  (2)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人信息

  名称:集贤县财政局

  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繁荣街63号

  联系方式:0469-2618920

  (2)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贤县公安局

  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福双路北段

  联系方式:1814537808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信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联系方式:0469-897000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利军

  联系方式:0469-89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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