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环食药实验室项目采购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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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环食药实验室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M-CS-2021009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环食药实验室项目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环食药实验室项目,1项,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环食药实验室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环食药实验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9 00:00:00 至 2021-12-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提供参与磋商的承诺函。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2 17:0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网上投标确认流程: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8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8 14:00:00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递交(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3、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签章加密上传至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关于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相关事项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xxxq.sxggzyjy.cn/xwzx/002002/20210721/d7421699-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下载操作手册。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崇文五路

  联系人:杨月婷

  电话:363802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钧

  电 话:029-8844559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E座8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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