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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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ZC2021124

  项目名称: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89090

  最高限价(元):8890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90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6.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92897576@qq.com)。

  8.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有关规定,中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融资贷款”栏目了解相关扶持政策信息。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一家,具体信息如下:

  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 联系人:掌丽 联系电话:18357991025(0579-88824616)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9、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9.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 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9.2.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 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9.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9.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9.5.具 体 的 响 应 文 件 加 密 上 传 等 操 作 详 见 政 采 云 平 台 操 作 指 南 。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 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9.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 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 政采云平台拒收。

  9.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或现场送达形式)在2021年11月4日17:00时前递交,以介质(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件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联系人:钱艳,联系电话:17858024385 ),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兰溪市横山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0579-88137670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137670

  质疑联系人:徐益民

  质疑联系方式:13858997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

  传 真:0579-889884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64928

  质疑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方式:138579021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楼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3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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