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公安局刑侦、经侦技术业务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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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刑侦、经侦技术业务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MSZC2021-J1-01800-001

  项目编号:NNZC2021-J1-240137-LJZX

  项目名称:刑侦、经侦技术业务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5600.00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1

新型涉网案件自助举证终端

3台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

便携式LED宽幅足迹勘察光源

2个

3

现场勘查灯

3个

4

强光搜索灯

3个

5

多波段光源

1台

6

测距仪

1台

7

匀光手电五波段勘查光源

1个

8

红外夜视仪

2台

9

拍照照明电源

1台

10

★虹膜采集设备

5台

11

虹膜数据库应用

1套

12

声纹采集设备

5台

13

手机取证塔系统-内网版

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为“正式供应商”的,请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3时00分

  地点(网址):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供应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竞标人如安排授权代表参加项目开标活动,则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方式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9月10日13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厅(具体详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仅限安排1人参加,并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供应商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方式二: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

  (1)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2号宝城花园A20-4栋,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梁肖莲,联系电话:0771-5902899、17776636658。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

  (4)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谈判函”落款处的“电话、电子邮箱”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谈判报价或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马山县公安局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

  联系人:邓警官 联系电话:0771-6822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2号宝城花园A20-4栋

  联系人:黄工、梁工 联系电话:0771-59028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7776636658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nnggzy.org.cn/gxmszbw)上发布。

  采购人:马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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