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1年中省转移支付自采装备项目(三次)·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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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1年中省转移支付自采装备项目(三次)·一包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6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GJXM2021-ZC-GK1102..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1年中省转移支付自采装备项目(三次)·一包

  3、预算金额:2,423,2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1年中省转移支付自采装备项目(三次)·一包,1批, 采购预算: 2,423,200.00元, 项目概况: 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电子物证实验室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8 09:00:00 至 2022-09-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6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24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67520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阿丹、李莹、张艳萍

  电 话:029-88899970/72/73/75-81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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