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24
加入收藏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水磨沟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水磨沟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SMGQ202102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内容:水磨沟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采购预算:3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与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5.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5.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每天10:00至13:30, 15: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7.2携带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7.3获取文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楼

  7.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现金收取)。

  7.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11:00分,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

  招标人地址: 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北路春景巷110号

  联 系 人:张高才 电话:13999232626

  采购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楼

  联 系 人:韩钰 联系电话:18935941750

  政府财政监管: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

  政府财政监管联系人:董全清

  联系方式:0991-2822689

  2021年8月24日

版权声明: 本文由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1-08-24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