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地铁分局警用装备一批、两轮平衡车等项目
项目编号:6202108205326407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劼宁5578283
报价起止时间:2021-08-20 17:34 -2021-08-25 18:00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地铁分局警用装备一批、两轮平衡车等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其他单警装备;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1批 | 997082.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地铁分局警用装备一批、两轮平衡车等项目需求表.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云景路8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免费包修包换。 2.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1)按国家规定或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2)交货时须保证产品必须完好无损,对意外损伤的货物,免费修补和配备。 ★3、因本次货物是急需物品,成交供应商交货全部完成日期超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日起时:每超过一天扣除总成交金额的3%违约金 ,(不满一天按一天算),当超过3天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交货时采购人认为有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时,则有权要求抽样送检,检测结果如果达不到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全部退货。 以上标注“★”号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参数如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视为实质不响应文件要求,其竞标无效(详见技术参数)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做虚假响应的,则按虚假应标处理,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其列入黑名单,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中标供应商予以成交金额的30%处罚,并通报区政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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