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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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1-2021-00108

  项目编号:441900011-2021-00108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智慧巡查信息化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1,8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在项目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

  3、如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新湾新港南路7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769-857118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11室

  联系方式:0769-23109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769-23109388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定稿).doc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委托协议-东莞市公安局滨海湾分局购置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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