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红外光谱成像系统采购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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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镇江市公安局红外光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3日14点(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公安局红外光谱成像系统采购”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红外光谱成像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327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5—代0042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7.2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红外光谱成像系统主要用于微量物证的检验,适用于纤维、油漆、涂料、粘合剂、塑料、橡胶等的成分分析。(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8、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

  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1.2 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33593760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2.1 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2 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2.3 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注:根据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运行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3日13:30(北京时间)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控制进入磋商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磋商供应商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公安局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

  联系人:王坤 联系电话:0511-88958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号102室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952888491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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