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公安局无人机干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干扰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秦皇岛港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无人机干扰设备采购, 详见供货要求。
2.2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所投无人机干扰仪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产品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无人机干扰设备的供货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7 月 6 日至2021年 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至11:30,下午 15: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412室持以下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票信息。(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410室(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港公安局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电 话:0335-3093918
联系人:李妙竹
电子邮件:limiaozhu@portqhd.com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淼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电 话:0335-3094991
电子邮件:fangyuanz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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