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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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12077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4000

  最高限价(元):994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94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警用装备,货物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11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1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提交。

  2.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1)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11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2)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址: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方式:0574-87425383。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50478956@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7:00。

  (3)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告知微信号。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高新区玉兰路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8530

  质疑联系人:葛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芸、方巧飞、吕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83

  质疑联系人:李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执法记录仪

180

2

采集工作站

4

3

作训背心

30

4

新标腰带

200

5

新标伸缩警棍

200

6

警绳

200

7

防割手套

200

8

新标催泪器

200

9

新标强光手电

200

10

警戒带

300

11

手持喊话器

10

12

急救箱

10

13

急救包

200

14

新标手铐

200

15

对讲机+肩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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