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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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编号:GSXD2021YGZB-013

  民乐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民乐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具体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控制价:¥282200.00元。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万佳保险设备有限公司、江西宏达保安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要求投标人(成交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并上传至网站。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1年7月2日8:00至2021年7月5日17:00;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竞价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控制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招标方控制价。

  五、本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1、招标人:民乐县公安局

  联系人:贾钰 电话:13993619086

  2、代理机构: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红梅 电话:18993612836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49.4.79.138:1020/f/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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