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度市财政资金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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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度市财政资金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SH2021-002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度市财政资金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为市消防采购消防车辆若干,共计3辆,包括相关车辆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投标单位可投标部分或全部包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单位须为投标车辆的专业制造商或销售商;(4)投标人所投车型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示;(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21-7-9至2021-7-16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所有资料原件至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3、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车型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示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张伊岑、胡森森,28955395、2895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

  联系方式:丁峥敏,51592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伊岑、胡森森

  电 话:  28955395、2895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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