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拟采购项目“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救援车)”,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预算:680万元(第一包:泡沫消防车250万元;第二包:化学洗消、事故救援消防车430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8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33-3307373
附件: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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