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基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基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102室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XCG2021-13
项目名称:阜蒙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基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121100.00元
最高限价:2121100.00元
采购需求:阜蒙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基站建设(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102室
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招投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804189888@163.com并电话通知于先生,0418-8822906):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证明书及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蒙县公安局
地址:阜蒙县民族街25号
联系方式:齐炜1594189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镇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0418-8822906
邮箱地址:1580418988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5804189888
阜蒙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9日
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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