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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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花样年华庭苑3单元2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H-2021-02

  2、项目名称:高新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81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第一包, 1 批, 预算金额:45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为南客站消防救援站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共计18种

  第2包: 第二包, 1 批, 预算金额:36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为南客站消防救援站配备抢险救援器材,共计50种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25 00:00:00 至 2021-06-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18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花样年华庭苑3单元25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第一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第二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24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D5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

  联系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电话:37800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玺豪

  电 话:1809169662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花样庭苑2505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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