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招辅警装备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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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招辅警装备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请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1 年4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招辅警装备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招辅警装备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CKFQ-FSCG7(2021)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采购内容:新招辅警装备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4万元。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4月20日17时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3.2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3.3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09:00 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2.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1日09:00时

  4、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一室。

  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二次报价的笔记本电脑,在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磋商。

  六、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33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8205100578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电话:18662076009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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