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补充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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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724-2100C31N0799)

  一、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21年03月08日同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平台上发布。

  现对原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1、 投标人资格要求由: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

  (3)投标人必须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修改为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商(制造商)或者生产商授权的合格代理商,同一品牌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同时与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标的投标的,参与投标的代理商、经销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必须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

  “2021年03月08日00:00起,至2021年03月15日23:59止”

  修改为

  “2021年03月08日00:00起,至2021年03月17日23:59止”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王罡(020-37860640)、龙宇亨(020-37860637)、赵令喜(020-37860621)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揭阳惠来县靖海镇

  电话:0663-6656565;传真:0663-6656550

  联系人:马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告相关附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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