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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全省公安警用装备统一采购项目(3)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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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全省公安警用装备统一采购项目(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9270

  项目名称:全省公安警用装备统一采购项目(3)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A20

251.181000

251.181000

A21

47.150000

47.150000

A22

66.714400

66.714400

A23

136.579800

136.579800

A24

164.629000

164.629000

A25

36.593000

36.593000

A26

86.940000

86.940000

A29

254.055680

254.055680

A31

122.918400

122.918400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包号

合同期限

是否接受联合体

A20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1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2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3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3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3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4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5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6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29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A31

中标人所投产品将上架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公安馆”,在服务期内供全省公安机关自行选购,由实际采购单位据实结算费用。服务期不少于一年,自产品上架之日其计算,至下一年度招标结果确定为止。服务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全省实际采购数量。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产品每次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修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2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2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A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号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联合体资格要求

A20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1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2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3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4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5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6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29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A31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禁止转包或代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3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鲁云采交易系统。

  方式:投标人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第一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第二步.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进入“交易大厅”,在平台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入“齐鲁云采交易系统” 后并关注项目, 下载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数据文件和PDF文件)。

  第三步.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该证书对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下载地址: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见“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首页-CA证书办理须知。

  否则将因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投标。

  特别提醒:电脑必须使用IE11浏览器,成功安装驱动并通过检测工具(山东省版)检测。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

  (2)上传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登录“齐鲁云采交易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将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制作的“.SDT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邮政编码:2500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

  联系方式: 0531-8512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联系方式: 053182665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忆寒、陈晓楠

  电 话: 18780039059

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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