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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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警用招标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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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采购警用装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10-01192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9000元

  5、最高限价:439000元

  6、采购需求:警用装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需包含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全天。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

  2.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人:贡警官

  联系方式:0431-89137514

  2.采购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北胡同9号3单元604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189465553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18946555379

  4.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7

  来源: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王寅赫

  复审:潘长安

  终审:贡丽娟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913751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94655537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北胡同9号3单元604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43.9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用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需包含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10-24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政采云”平台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11-06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11-06 09:00

地点

“政采云”平台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经理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94655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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