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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消防招标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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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4-01641

  项目编号:GDYS-JY7720240823125

  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1,84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1,84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械设备 警用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1,848.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云平台系统线上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或“开标大厅”(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供应商在开始解密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dys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公安局

  地 址:榕城区晓翠路

  联系方式:15018232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科通综合三楼办公楼A01

  联系方式:0663-886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663-8869695

  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揭阳市公安局购买警用装备项目谈判文件(2024083001).zip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附件:资格承诺函.doc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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