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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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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4--021

  项目名称: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53,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5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53,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653,800.00 3,653,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公安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木账户信息)】;

  (6)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3年度年检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街东段

  联系方式:18049114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陕西延安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

  联系方式:1303856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海琴

  电话:13038569558

  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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