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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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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项目 JSZC-320300-JSDZ-G2024-013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DZ-G2024-0139

  项目名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0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6.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采购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08月2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2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30)前。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660060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955358d-ab11-4a15-b209-677fcf8d013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太行路9号

  联系人:袁权 

  联系电话:1830521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联系人:张芳芳

  联系电话:0516-8366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芳芳

  电话:0516-83660060
 

  附件 (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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