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项目 JSZC-320300-JSDZ-G2024-013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DZ-G2024-0139
项目名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0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6.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采购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设备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08月2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2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30)前。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660060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955358d-ab11-4a15-b209-677fcf8d013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太行路9号
联系人:袁权
联系电话:1830521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联系人:张芳芳
联系电话:0516-8366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芳芳
电话:0516-8366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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