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公安局专用设备购置(六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4(PGJT-ZB)004
项目名称:额敏县公安局专用设备购置(六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额敏县公安局专用设备购置(六标段)(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简易版登记一体机 8口POE交换机 对讲分机 电子签名捺印板 审讯客户端 高清摄像机 声光报警器 智能审讯指挥模块 服务器 工控机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以上不良行为的将拒绝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件-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
(3)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开标日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8)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公安局
地 址:额敏县红花路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五岔路口(原地区社保局四楼)
联系方式:18609016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克铭
电 话:1860901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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