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湘阴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的委托,对湘阴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南湖洲镇、新泉镇专职站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南湖洲镇、新泉镇专职站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阴财采计【2022】025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D-2022-21
4、采购预算:564234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 )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 ) |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元 ) |
1 |
湘阴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南湖洲镇、新泉镇专职站装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1 |
564234 |
564234 |
85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将查询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到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中,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将会在开标当天,开标结束后对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近三个月内”指2022 年07月-2022年09月。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否则视同为只提供了营业执照。)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恒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东湖社区牛角湾(盐业公司正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阴县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湘阴县工业园区洋沙湖大道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91740895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恒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13762036122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东湖社区牛角湾(盐业公司正对面)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岳财函【2020】46号)规定:取消本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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