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关于购置电动小型消防车替换现有小型燃油消防车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新来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12号
中标金额:4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山东新来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12号 | 91370831349084841C | 49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山东新来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消防车 | 新能源消防车 | 1 | 495万元 | 495万元 | 执行招标文件 |
技术要求:
必须是纯电动汽车不得以油电混或燃油车替代,电池续航里程不低于80公里。同时应满足:1电动小型消防车具有高压细水雾功能,配备手抬机动泵为动力源的消防水泵,出水扬程不低于25米;2随车配备直流水枪、水带20米、消防栓扳手、消防铲、大力钳、灭火器等器材和不少于2套人员防护装备(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毒面罩等)3水箱容量不低于1.5吨,额定载人不低于2人4车辆要有爆闪警灯喊话器,喷涂消防外观标识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配套工作、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健、郭树江、魏庭存、刘祖一、刘峻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345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通州区宋庄镇(政府路北)
联系方式:刘峻甫,89579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903室
联系方式:王自通,16619834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自通
电 话: 1661983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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