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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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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委托,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FJJX[GK]2021013、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JX[GK]2021013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28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728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503-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8728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1)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项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6)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2-11 18:05至2022-02-2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0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 - 开标室(20层2011室)景鑫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联系方式:郑警官0591-87620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符惠琴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惠琴

  电   话:符惠琴0591-8755570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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