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永信”)受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安监办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安监办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2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XZC-ZB2021-124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安监办泡沫消防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因建设微型消防站需要,现需采购一辆泡沫消防车。(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12 月 20 日至 2021年12月2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合法途径: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12 月30 日 下午1:3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30 日 下午2: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 月30 日下午2: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刘凤
联系电话:025-57465058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春燕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25-56228353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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