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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公安局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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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福安市公安局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西路7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闽J-2021采字-013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装备柜改造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福安市公安局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

小轿车(21)辆

4500.00

121500.00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越野车(6)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能够提供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货物或服务且受邀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能够提供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均可成为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应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6.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品目清单目录及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西路7号三楼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环城路支行,账号:9060 2110 1001 0000 0609 89,开户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65920554@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公安局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公安局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

  联系方式:郭警官/18805936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西路7号三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0593-2922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593-292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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