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项目概况
信阳市公安局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云存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1-202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云存储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3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信财公开招标-2021-202-1 | 信阳市公安局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云存储服务项目 | 1350000 | 13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设备包括存储、交换机、数据迁移及对接服务等。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存储 。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一致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采购数量及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质保期:质保期1年,维保服务3年(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和维保服务期高于采购需求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企业2021年1月以来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1年1月以来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yggzyjy.cn)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yggzyjy.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用承诺应用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明确“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集采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集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376-2175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6-636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376-217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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