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中省转移自定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9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QDL-2021-119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中省转移自定采购
3、预算金额:53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中省转移自定采购,1项, 采购预算: 530,000.00元, 项目概况: 第一包:指挥通信装备,刑侦技术设备,执法执勤设备,预算金额:360000.00元;第二包:防护器材,预算金额:170000.00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办公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30 00:00:00 至 2022-0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5 00: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02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时间:每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3)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督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9 14:30:00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长安街24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856215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娜
电 话:15291869711
传 真:029-8121365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H座19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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