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政府二楼招投标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2-2021-00311
项目编号:441900012-2021-00311
项目名称:石排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装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0,4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排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49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应急救援设备类消防器材装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320,49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排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排镇专职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政府二楼招投标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石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石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注:1、招标文件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政府采购网址: https://gdgpo.czt.gd.gov.cn/)。
2、请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建档入库,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而导致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无法选定其单位时,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函〔2021〕406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粤康码”绿码的纸质打印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还应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石排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横路
联系方式:1368628578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石排镇石排镇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13642861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13642861662
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1年12月01日
版权声明: 本文由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01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咨询热线 400-0789-119
售后咨询 135 8819 5382
北方大区 | 王经理:135 8835 3579
东北区 | 苏经理:135 8829 9505
华北区 | 张经理:135 8819 7592
华东区 | 徐经理:135 8801 6590
华东区 | 陈经理:135 8819 7592
南方大区 | 余经理:135 8801 6212
中南区 | 薛经理:135 8829 9951
西南区|章经理:135 8819 7236
西北区|汤经理:135 8835 8251
产品订制 | 肖经理:135 8819 6532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