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剂补给采购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与凤城十一路文景商务广场A座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1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B2021-123
2.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剂补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72000.00元
4.最高限价:1072000.00元
5.采购需求: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剂补给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1072000.00元。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A类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ABC干粉灭火剂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剂补给。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0 00:00:00至2022-0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
备注:(1)以上为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红章);(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7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与凤城十一路文景商务广场A座6层。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文件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文件费须现金支付。(2)对于国家防疫部门在报名期间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投标人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2-21 09:30:00
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与凤城十一路文景商务广场A座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9-86167564
2.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029-8610088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华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与凤城十一路文景商务广场A座6层
联系方式:029-861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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