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探测及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火炬开发区明珠路27号1栋10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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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CG2021GK006
项目名称:应急救援探测及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75.9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 75.9万元(含税),其中
包组1:应急救援探测设备最高限价55万元,
包组2:应急救援通信系统设备最高限价20.9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探测及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包组1:急救援探测设备,包括二维雷达生命探测仪1套,水下机器人2套;包组2:应急救援通信系统设备(1套)。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急救援探测设备,包括包括二维雷达生命探测仪1套,水下机器人2套 |
人民币550000.00元 |
包组二 |
应急救援通信系统设备 |
人民币209000.00元 |
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包组或同时选择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按包组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且必须对所投包组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截止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在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7)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2021 年 11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明珠路27号1栋10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元):人民币400元(含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明珠路27号1栋2楼。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查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2021年 11 月 23 日至2021年 11 月 29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编号:ZHJCG2021GK006;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分包组缴纳。包组1:¥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包组2:¥4,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及时足额缴纳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且根据不同包组分别缴纳。保证金接收账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账号:44001780510051388510
账户名称: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中山市民生路38号六楼
联系方式:0760- 883237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明珠路27号1栋10楼
联系方式:0760-8559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徐工
电话:0760-85598028
发布人: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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