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山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4G音视频记录仪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4G音视频记录仪
二、项目编号:GWFSX20211001
三、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为17.5万元。
4G音视频记录仪50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5:00 -18:00止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购买询价文件需提供材料:
(1)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原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
注:以上材料须有效且齐全,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咨询电话:0778-2259801
六、报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报价人必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中国农业银行河池东江分理处
账 号:20506001040007392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的形式;保证金必须从竞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5时30分整
2、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及地址: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人:凤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0778-6811107
联系电话:毛工
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河西街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晓婷
联系电话:0778-2259801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九、网上公示媒体查询: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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