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将采购需求网上公示,公开征集供应商修改意见,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期满无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将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一、项目名称:东宁市公安局声纹、虹膜采集终端及APP智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16时,请在起止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三个工作日)
四、征求意见内容:
对采购需求内容中的条款提出意见。
五、提出方式:
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内容包括:
1、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电子稿和打印稿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见附件
系统采购项目需求(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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