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要求,对临洮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洮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临洮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编号:LTXFY2021-006
四、采购内容: 手持金属探测仪10台、法式盾牌10个、灭火器10个、多功能抓捕器10个、C2催泪喷雾器6个、海绵训练棍 4根等设备1批、补充服装1批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五、最高限价:64000.00元;
六、项目实施地点:临洮县人民法院。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交货。
八、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九、成交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十、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投标人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十一、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8日
竞价时间:2021年11月29日0:00分-2021年11月29日23:59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洮县人民法院
地址:临洮县洮阳镇统办2号楼后
联系人:桑淑珍
联系方式:18993282013
临洮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采购文件
附件1: 技术参数及资格证明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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