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1AFAHZ02520
二、项目名称: 省应急厅2020年度中央救灾资金省级防汛物资采购(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卫邦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星火公路188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23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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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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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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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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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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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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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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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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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邦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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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高空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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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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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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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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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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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宁(组长)、高海青、朱勤、司宏林、韦邦国、李辉、谢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324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递交地址:合肥市明珠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星梦园A栋17楼 ,联系电话:1525513750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应急厅2020年度中央救灾资金省级防汛物资采购(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 安徽省政务大厦 B座
电 话:0551-6299998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明珠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星梦园A栋17楼
联系方法:19956002962、1525513750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前成
电 话:19956002962、1525513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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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中央救灾资金省级防汛物资采购第2包(防汛高空照明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 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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