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计划采购50台4G执法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PJ-2021-1008
项目名称: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计划采购50台4G执法仪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24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4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销售的营业范围,投标须现场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PJ-2021-0908
项目名称: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计划采购50台4G执法仪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柒元整(¥192,467.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柒元整(¥192,46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销售的营业范围,投标须现场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方式:现场购买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于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购买采购文件。
2、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采购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5、本项目将于11月09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集中进行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悉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方式:0427-2683847(张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联系方式:(0427-8803888)李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
电 话: 0427-268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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