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AZC-20210803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执法记录仪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中“(3)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1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内容包括5G/TD-LTE/LTE FDD/WCDMA、调制方式支持256QAM)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3)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1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其中调制方式需要支持256QAM)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中“(4)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1具有支持NR NSA/NR SA/TD-LTE/LTE FDD/WCDMA/GSM制式且支持5G-增强移动宽带(eMBB)技术的电信设备进网批文(有效期内)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进网批文和核准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现更正为“(4)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1具有支持5G、4G制式且支持5G-增强移动宽带(eMBB)技术的电信设备进网批文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内)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批文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二、采购清单及要求——3、执法记录仪2中“3、设备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供电,电池容量≥3400mAH;”
现更正为:“3、设备电池容量≥3400mAH;”
更正日期: 2021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招标文件有调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1年11月18日14: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地 址:淮安市明远西路11号
联系方式:许可 1590523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 王文真 0517-8099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德高
电 话:0517-8363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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