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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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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FJSXZB[GK]2021027、高速交警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高速交警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21027

  项目名称:高速交警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元

  投标保证金:9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502-交通管理设备 接处警车后备箱装备柜 190(个) 详见采购文件 9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 (2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1、须根据项目所属类型按通知的规定提供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3、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提供的声明函进行认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若此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则以此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声明及证明材料。其他资格项目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1 19:00至2021-11-1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1865071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胡奇龄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   话:蓝斌、林霞、胡奇龄0591-8350852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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