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采购人)对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在线一次性报价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26,4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26,4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分类目录 需求描述: 执法记录仪 | ¥1,580.00 | 80(台) | ¥126,4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1-11-0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1-11-02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照招标文件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履约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询价”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采购组织形式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代理服务费。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人:
白超
联系电话:
74636188
报价网址: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ec/login-app/login?for=zcj&subFor=enqui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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