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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刑大专用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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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刑大专用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1-Y-T-016-001号

  项目名称:刑大专用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多网智慧融合系统

 

 

1台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电子物证只读设备

 

 

1台

 

 

3

 

 

电子物证操作台

 

 

6台

 

 

4

 

 

视频勘查箱

 

 

1台

 

 

5

 

 

步态识别快速检索系统

 

 

1台

 

 

6

 

 

视频非线编辑设备

 

 

1台

 

 

7

 

 

翻拍仪

 

 

1台

 

 

  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包括软件升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货要求后20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次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一份到系统,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刑大专用设备为日常工作所用,为及时投入使用,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行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郁建军电话: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依雯、齐一豪

  电 话:0512-69165616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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