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三级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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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YG2021-HW3561-ZFCG182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三级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796000(元) 杭州安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文路200号1幢1层1572室(自主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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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三级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三级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 1 796000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强,方正,吕梦丹,宋文军,傅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地 址:李渔东路19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志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90348

  质疑联系人:15024382736

  质疑联系方式:15024382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敏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1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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