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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消防装备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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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河县消防装备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齐河县消防装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齐河县消防装备招标

  2、项目编号:SDFY-QH-2021-013

  3、交付期: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等相关标准

  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消防车采购;二标段:消防设备采购;三标段:远程低压照明排水系统采购;四标段:接处警系统采购。

  7、控制价:一标段控制价:9320000.00元;二标段控制价:2300000.00元;三标段控制价:2350000.00元;四标段控制价:122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实施服务的能力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2、投标单位须承诺交车时提供所投车辆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和所投车辆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参与一标段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本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誉要求:①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②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5日08时30分至2021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承诺(一标段需提供)、信用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sdfygcxmgl1@126.com。

  注:发送上述资料到指定邮箱时需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3、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及格,投标人最终资格审查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退役军人办公楼4楼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退役军人办公楼4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招标采购网和山东省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齐河县向阳路235号

  联系人:冯大帅

  电话: 176159887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丰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宋刘村12号楼1单元202室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13325102099

  邮箱:sdfygcxmgl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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