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附件内容详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本项目招标公告。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详见附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⑥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3、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方式:面售(外地企业可网上报名)
5、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外地企业(投标人)可选择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down/30)发送至151410230@qq.com。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6、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备注:供应商可用对公账户和私人账户转账,如用私人账户转账,需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简写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
银行账号 | 8124 8282 971 0001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00 (星期一)(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1年10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szzfcg.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座1403-12
联系方式:刘富华(0755)23332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项目联系人:黄晓慎电话:(0755)82949789 邮箱:151410230@qq.com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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